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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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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5-31 09:51

办理对象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013年修订) ;
3、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136号)。

所需材料
1、 本人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就业失业登记证》
4、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
6、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7、 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表格下载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或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⑥窗口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填写,持申领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⑥窗口进行申请。
2、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每月1至20日为受理时间;
3、七个工作日审批完毕,相关待遇于审批完毕的当月28日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4、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到市社保局失业待遇申领窗口领取待遇核定资料。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定该项业务;
2、网上填写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申请;
3、5天内到社保局失业窗口直接提交相关资料,超过5天的需重复1、2步;
4、七个工作日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待遇于审批完毕的当月28日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窗口名称:茂名市社保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      址: 茂名市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25号窗口
联系电话: 0668-2898106
交通指引:茂名市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市行政服务中心2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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