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64
发表时间:2023-11-25 16:13 因茂名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需要,现委托我司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人员1名。 (二)学历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文秘专业优先。 二、 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工作态度好,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3.年龄为18-30周岁; 4.身体心理健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对办公室日常工作有一定经验,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 6.热爱青少年工作、老年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 7.具有汽车驾照;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辞退、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2.有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不适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为:参照茂名市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标准。(3800元/月包干)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登陆茂名市兴华招聘网(网址:http://www.mm12333.com/)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后将以下资料:1.报名表;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3.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等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至2361266473@qq.com,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应聘单位及岗位+应聘者姓名”,例:“茂名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员+张某某”。审核通过后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下午17:30分截止。 (三)报考要求。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试题类型为综合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发展潜力等内容。考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取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页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政审、递补、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三)递补。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务费用。 (四)未尽事宜,由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668-2283268。
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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