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80
发表时间:2020-12-04 22:15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共分为三类: A类:保障管理类,主要职责为协助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开展移民业务保障管理工作。 招聘人数:招聘6名,男女不限。 B类:船艇维护类,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船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招聘人数:招聘1名,男性。 C类:食堂面点师,主要职责为负责边检机关食堂的面点制作供应。 招聘人数:招聘1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住在中国国境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三)年龄条件:A类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B、C类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四)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考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南路口岸街39号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值班室 3、咨询电话:0668-2532000 13929884284 (二)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两部分,考生持身份证参加。其中A、B类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C类岗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1、笔试:凡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身份证参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边检业务基础知识以及心理测试。 2、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仰卧卷腹、平板支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测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 (三)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我站签订劳务合同并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补录。 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空缺岗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至满额。 四、待遇保障 以上岗位实行年薪制,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年薪标准如下: A类工作人员:约53700元/年;B类工作人员:约72000元/年;C类工作人员:约48500元/年。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0年12月4日 |